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及有关单位:
为贯彻国家质检总局、商务部、国家工商总局《关于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实施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的通知》(国质检质联[2007]582号)精神,加快电子监管网推进工作步伐,做好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码赋码印刷工作,提高赋码印刷的质量,经各省质监局及有关主管部门推荐,总局推进办委托中国防伪行业协会按照有关规定审查筛选出《首批中国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可变条码标签印刷企业名单》,现予以公布,请各局在企业入网中予以告知,由入网企业在印制电子监管码时,按照自愿原则在目录中选择印厂。
二○○八年一月八日
首批中国产品质量电子监管网可变条码标签印刷企业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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