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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607064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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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库存量控制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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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3-27 |
一、存量基准设定办法
1.月用量预估额的设定与修订。
2.用量稳定的材料由生产管理人员依据去年月平均用量设定,其中可参考今年销售目标和生产计划。逢产销计划发生重大变化时,应据之做出相应修正。
3.季节性、特殊性材料由生产管理人员于每季度首日的一周前按上二季度及去年同期各月份的耗用数量,并参考市场情况,预估本季各月份预计销售量,再据之推算该种材料的月用量。
4.进购临界点的设定:
(1)进购临界点——采购作业期间的需求量与安全存量之和。
(2)采购作业期间的需求量——采购作业期限与预估月用量之积。
(3)安全存量——采购作业期间的需求量乘以差异管制率(25%)再加上装运延误期间的用量。
5.采购作业期限:
由采购人员按采购作业各阶段所需时间设定,其作业流程与作业天数应报经主管核准,以此作为请购需求日和采购数量的参考。
6.请购量的设定:
(1)相关因素:采购作业期间的长短,最小包括装量、最小交运量及仓储容量。
(2)数量设定:凡从欧美地区外购,每次请购三个月用量,从亚洲地区为两个月用量。内购材料则每次请购30天用量。
7.存量基准的确认:
生产管理人员将上述结果填入“存量基准设定表”,呈总经理核准后,送保管部门存。
二、请购办法
请购单提出后先交由保管部门,查询在途量、库存量及安全存量,并分别填入,经审核无误后送采购部门。
三、用料差异反应及处理
生产管理人员于每月5日前针对前月开具用料差异调查反应表,查明差异原因及处理措施,决定是否修正“预估用量”。如需修订,应于反应表“拟修订月用量”栏内修订,并经总经理核准后,送保管单位修改存量基准。
四、库存查询及采取措施
1.保管人员接获核准修订月用量的“用料差异调查反应表”应即查询“库存管制表”,查询该材料在途量及进度,并决定是否需修改交期。
2.若物控人员决定修改交期。应填具“交期变更联络单”,送请采购单位采取措施。采购单位应将处理结果于采购部门答复栏内填妥,送回物控人员。
五、存量管制部门及职责
1.物控人员:属材料存量管制作业中心,负责月使用量基准设定、用料差异分析及采取措施。
2.采购单位,负责各项材料的采购作业期限设定、采购进度管制及异常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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