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条码符号位置选择原则及通用商品条码符号的位置。
本标准适用于通用商品条码。
二、 引用标准
GB12904 通用商品条码
GB12904 条码系统通用术语
条码符号术语
三、 条码符号位置选择原则
条码符号位置的选择应以符号不变形且便于识读、便于操作为准则。
3.1首先应选在商品包装主显示面的右侧。
3.2其次可选在与商品包装主显示面相连的平面。
3.3最后也可选在商品包装主显示面的背面。
四、 条码符号位置
4.1条码符号的曲度
4.1.1在有曲面的商品上,条码符号的条应与曲面的母线垂直。
4.1.2条与印刷方向平行,且平行于母线时,条码符号表面曲度不可超过 30°。若包装直径太小,条码符号应转90°。
4.2箱型包装
4.2.1箱型包装,条码符号最好印在箱底面,尽量避免印在正中央。
4.2.2长方型包装,条码符号最好印在箱底长边的中央。
4.3罐装、瓶装 条码符号最好印在标纸的一侧下方。
4.4桶型包装
4.4.1条码符号最好印在桶型包装的侧面。
4.4.2侧面无法印时,条码符号可印在桶型包装的盖子上,但盖子深度不可超过12mm。如果内装易泄漏的液体,条码符号不可印在盖子上。
4.5袋型包装
4.5.1有底且底面足够大时,条码符号应印在底面上,否则可印在背面下方的中央。
4.5.2体积大的袋包装,条码符号印在背面右侧下方,但应避免印在过低的位置,以防条码符号扭曲。
4.5.3没有底的小塑料袋或纸袋,条码符号印在背面下方的中央。如背面中央有接缝,则应印在右下方,或印在填充后不起皱折、不变形处。
4.6吸塑包装
4.6.1条码符号最好印在纸板正面,且凸出包装距纸板的高度不得超过12mm。
4.6.2凸出包装距纸板的高度大于12mm时,条码符号应放在离凸出包装尽量远处。
4.7其他形式 有些商品条码符号可印在挂牌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