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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系统十一五IC卡应用发展规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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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7-01 |
一、在国家金卡办的统一部署和协调下,与银行等部门联合开展医疗就诊卡的通用模式与标准研究,加强医疗行业与银行等部门、行业的联合,建立区域间的协调互动机制,推进由多个部门联合发行的集个人ID信息、社会保障、医疗、旅游、交通、购物消费、金融等服务于一体的“一卡通”产品应用。
二、在卫生系统中继续推进使用磁卡、条码卡、IC卡和RFID卡等形式的医疗专用卡及管理卡,如单病种就诊卡、体检卡、门诊就诊卡、妇幼保健卡、儿童计划免疫卡等;研究并推广将多应用和功能集成到一卡的应用方式,发挥IC卡“一卡多用”和“多功能卡”的优势(如挂号、收费、检验、检查等功能),避免各自为政、重复发卡和资源浪费。
三、推进IC就诊卡的区域化应用,逐步实施推动多功能IC卡跨行业、跨医院的区域化应用,开展异地就医刷卡结算,提供随时查询诊疗信息及IC卡明细清单服务,实现医疗信息区域共享,促进卫生信息化进程。
四、扩大IC卡的医疗服务范围,利用IC卡技术加强对外来务工人员、自由职业者等人群的医疗服务,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结合,启动IC卡为农民提供医疗服务工程。
五、在医疗卫生行业建立“多功能IC卡”和RFID射频识别的通用模式与统一标准,建立就诊卡数据信息的交换接口标准,规范管理流程与信息采集的格式,研发针对医疗行业特殊性(如就诊高峰的大流量数据)的智能卡应用技术。
六、在卫生监管部门推行IC卡POS机,通过实时采集被监督检查单位的信息,提高执法工作管理效率,实现执法信息的共享,同时监督执法过程的规范性;在医疗机构中推广应用IC卡医疗仪器管理系统,有助于医院净化院风、完善管理,提高医院的整体队伍素质和竞争能力,增加患者就医的信任度与公平感,树立良好的医疗服务形象。
七、提高医疗IC卡的可识别性及应用安全性,结合电子签名技术实行密码管理,保障医疗卡的个人信息、医疗信息以及医疗账户内资金的安全。
八、建立RFID医疗卫生监督与追溯体系,包括医疗卫生资源共享机制、药品和医疗器械召回机制,推广RFID在检验检疫、病源追踪等领域的应用,针对传染病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时追踪病源及受感染的人群或牲畜,推动RFID在公共卫生领域的安全生产管理与控制、医疗供应链管理与现代物流、药品防伪与追踪等现代医疗服务业的应用。
九、应用RFID植入人体技术,识别病人身份、读取医疗信息,及时开展医疗救护,提高对老幼等弱势人群及特殊病种的健康服务效率;推进IC卡与电子病历系统的结合应用,保证病人资料的唯一性,便于医院信息系统存储和检索病人信息。
十、在有条件的地区或应用基础较好的地区进行示范,在十家“数字化医院”中推进IC卡与RFID电子标签的应用试点,归纳总结出基本可行的模式,集中研究解决有关的管理和技术问题,减少各地区、各单位摸索实践中的重复与损失,使卫生领域IC卡技术的推广使用工作健康有序地发展。
十一、规范IC卡的发放工作,加强与各行业、各部门的信息资源的整合与共享,保证信息质量,减少“一人多卡”现象,方便患者就医,切实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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