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份开始,厦门所有食品销售公司(店)将采用统一格式的电子供货凭证,这将使商家建立电子台账变得十分简便,只需将批发企业随货附送的《送货凭证》装订起来即可。
据记者了解,食品企业采用统一的电子供货凭证,只要有一台电脑、一套专用软件,一台打印机和一个手持扫描器,就可实现上述功能。而统一的《供货凭证》,也与以往批发商随便买来使用的不同,上面除有商品名称、数量、价格等内容外,增加了企业注册号、商品条码、保质期等事关食品安全和质量的关键要素,一式三份。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食品批发、销售企业不建立电子进货台账、不执行进货查验制度的,将责令停止销售整改,情节严重的还将受到经济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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